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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 父母出资 财产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借款、赠与与离婚分割如何区分

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出资,应先明确借款还是赠与、赠与对象是谁,再结合出资比例、产权登记和家庭实际情况判断财产归属与分割。

父母为已婚子女购买住房,转账记录能证明付过钱,却未必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也不能单凭出资事实确定房屋归谁。上海通茂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分享了上海一中法院何倩法官的相关文章,围绕购房出资性质、赠与对象和离婚分割说明了判断规则。

借款还是赠与,关键在于双方约定和证据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借款的,通常认定为赠与。父母事后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返还出资,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能够反映共同借款意思的聊天记录或录音,以及事后共同追认借款的凭证,均有助于证明款项性质。只有己方子女单方签字的借条,又缺少配偶知情或追认的证据,通常不足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出资买房不等于父母取得房屋产权

父母支付购房款,无论钱转给子女还是直接支付给卖方,都不能仅凭付款行为取得房屋产权。原文讨论的是父母并非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情形:此时父母赠与的标的原则上是出资款,而非其本来就拥有的房屋。

因此,书面协议应写清赠与金额、用途和接受赠与的人,避免将“出钱买房”与“赠与自有房屋”混为一谈。

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不当然是个人财产

对于婚内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不能仅凭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就推定父母只向其个人赠与。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仅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也应结合赠与约定及相反证据判断,不能只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没有特殊约定等情形下,原文所述婚内赠与所得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不只看出资比例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八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父母购房出资,在离婚分割时还需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处理。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共同生活、孕育共同子女、离婚过错、家庭贡献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另一方以及补偿数额。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则以出资来源和比例为基础,结合上述因素,确定房屋归属及合理补偿。出资比例是判断依据之一,并非可以直接套用的唯一分割公式;明确的赠与约定仍应先行审查。

出资前应留下哪些材料

  • 保留银行流水、转账凭证,并注明购房用途。
  • 属于赠与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赠与对象、金额及标的,必要时办理公证。
  • 属于借款且希望夫妻共同承担的,让双方确认借款安排,并保存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

事前写清安排,比争议发生后补写文件更有助于还原真实意思。具体房屋归属仍需结合出资、合同、登记和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原文来源

本文根据上海通茂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分享的上海一中法院文章整理,原文作者为何倩。以上为原文规则的概要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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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文: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有哪些要注意的法律问题?